贵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交纪监〔2008〕3号)
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交通部交监察发[2008]98号文和全省交通工作会议及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厅制定了《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交通厅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交通部廉政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按照全省交通工作会议和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反腐倡廉融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以重点公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工作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从源头预防腐败力度,促进交通事业科学、和谐、廉洁发展,为加快我省现代交通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结合全省开展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勤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作为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坚持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认真执行《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继续贯彻落实部党组提出的“不准利用职权打招呼、写条子,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物资设备、材料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等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四个不准”的要求,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规章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认真研究解决投标中出借资质、提供虚假资料、围标串标等干扰建设市场的问题。充实评标专家库,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对省内评标专家实行考核、评价及业务培训,逐步建立评标专家廉政档案。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举报投拆处理机制。认真落实“黑名单”制,严格执行《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我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交通建设市场。
三、强化监督管理,打造“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