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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进一步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交通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实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标志和证件管理,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开展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认真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对违反《忌语》和《禁令》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规范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置和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审批、违规设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年限等行为,坚决撤除违规设置、收费期限已满和已还清贷款的公路收费站点。要研究全省的收费公路总量控制指标,控制收费公路建设规模,特别是对于在现有二级公路上进行路面改造、大中修等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批准设立为收费公路建设项目,其改造维修费用应按规定在养护工程费中列支。要进一步规范收费站点的设置和管理。收费站间距达不到《条例》规定标准的,应逐步进行调整,或撤并相关收费站,直到满足《条例》规定要求。要加强对通行费收支和还贷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定期公开使用情况,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支挪用行为。继续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行为,严肃查处以减免通行费作交易,谋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
  加大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继续抓好“绿色通道”等涉农优惠政策的落实,对在国家规定“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全部免收车辆通行费。认真落实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和省内外车辆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标志设置,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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