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交纪监〔2008〕2号)
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4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了全国交通系统纠风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07年纠风工作,对今年全国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些省市在会上交流了纠风工作经验,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利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省纠风办之前亦对纠风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结合我省交通实际,厅研究制定了2008年全省交通系统纠风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州省交通厅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全省交通系统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
2008年交通系统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切实解决交通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交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廉洁发展,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成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真履行牵头部门的责任,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交通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防止反弹,巩固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建立健全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和厅《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实施意见》,完善配套制度,充分发挥快速反应机制的作用,对公路“三乱”问题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查暗访,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乱收乱罚等违规违纪现象。对本地区发生的公路“三乱”问题,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典型公路“三乱”问题的地区,将按照《
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取消其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要积极探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源头治理措施,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公路“三乱”力度。继续巩固治理水上“三乱”成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查处水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围绕落实国家市场价格调控政策和价格监管措施,加强对公路水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扰乱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