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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

  31、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围绕开放活州,通过新闻媒体和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我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举措和效果,大力宣传执法规范、工作高效、服务优质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州内外客商在我州积极创业、快速发展的好典型,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予以曝光,形成“人人关心经济环境、共同优化经济环境、悉心爱护经济环境”的社会氛围。同时,积极推介我州的特色产业、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和名牌产品,提升我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塑造我州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开放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经委、州文体局、恩施日报社、州广电局、州政府公众信息网、各有关单位)

  32、大力推进诚信建设。积极开展A级信用州和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创建活动,并以此推动政府诚信、企业诚信和个人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倡导政府重承诺守信誉、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个人重公德守信义的良好风尚,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诚兴业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人行、州文明办、州工商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质监局、州建委、州交通局、州人口和计生委、州教育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人事局、州招投标中心,各金融单位等)

  33、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按照生态立州的要求,加快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合理开发、节约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搞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搞好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切实搞好医疗、教育、文化、休闲、娱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投资者创造环境优美、舒适方便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州建委;责任单位:州规划局、州环保局、州水利局、州交通局、州卫生局、州教育局、州文体局)

  34、进一步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纳入文明创建的重要方面,把群众满意和企业满意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标准,深化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文明质朴、诚实热情、务实守信、勤奋高效的恩施形象,营造竞争进取、开拓创新、文明健康、奋发向上的人文环境。(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文明办、州广电局、州文体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

  六、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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