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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08〕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鄂州市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鄂州市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
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08〕121号)精神,为开展好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讲卫生,防疾病,迎奥运”为主题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以整治环境和落实防控传染病措施为重点,切实改善城乡卫生面貌。倡导讲究个人卫生、家庭卫生、环境卫生,实现“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增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提高防控疫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夏季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城区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要求,以清垃圾、改厕所、灭“四害”为重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创造人居和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1、加强道路整治。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及水毁塌陷的路面,做到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完好、畅通,无残垣断壁,无破砖烂瓦,无破碎的下水道盖板等。(市建委负责)

  2、加强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治。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市城管局负责)

  3、加强沿街环境整治。贯彻落实沿街单位“门前四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临街经营餐饮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单位要对原有烟道、炉灶进行改造,采用前店后灶方式;提倡使用清洁燃料,油烟排放要符合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洗油烟污染的墙面等。(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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