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物资保障
青岛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5 医疗卫生保障
省卫生厅负责组建省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救援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卫生应急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请求,为受灾地区及时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7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制定不同类别、级别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
4.8 人员防护
青岛市政府要结合奥帆赛的特点,划分应急疏散的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运动员、观众以及游客能够安全、有序地转移或疏散。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9 通信保障
省信息产业、通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