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专家组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奥帆赛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青岛市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预测分析,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奥帆赛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本系统或本部门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
3.1.1 奥帆赛预测预警系统
青岛市政府建立奥帆赛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并根据监测情况,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及时做出预警。
省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根据青岛市监测上报的奥帆赛安全隐患信息或省政府有关部门监测的信息及时做出预警。
3.1.2 预警级别和发布
(1)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
(2)预警信息的发布权限。青岛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省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奥帆赛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奥帆赛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3)预警公告的内容。包括奥帆赛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奥帆赛突发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和相关单位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奥帆赛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省领导同志作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市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青岛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奥帆赛突发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由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
3.2.2 先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