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集中整治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娱乐场所全面检查、维护、更新消防设施,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指示标志,保证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全面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娱乐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停业整顿。
3、集中整治娱乐场所噪音扰民问题。对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和被群众反复投诉的娱乐场所,环保、公安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
4、集中整治娱乐场所经营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不健康问题。对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曲库联接的,播放的音乐、曲目、画面、使用的电子游戏以及演出节目击者等文化产品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使用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的娱乐场所,要依法进行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停业整顿。
5、集中整治娱乐场所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娱乐场所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及色情淫秽表演、营利性陪侍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歌舞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游艺娱乐场所。严厉查处在禁止营业时间(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内进行经营的娱乐场所。
(三)总结完善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1、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法定要求、依法予以取缔的娱乐场所,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2、统一制作和发放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禁止营业标志,并注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在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间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悬挂。
3、在各娱乐场所大力推进“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
4、对娱乐场所专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以各职能部门依法管理为主,娱乐场所自律管理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娱乐场所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市政府决定成立鄂州市实施娱乐场所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文化体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文化、综治、公安、工商、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文化体育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专项整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顿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