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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娱乐场所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切实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监管,切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活动,全面掌握娱乐场所社会治安及经营管理等情况,积极预防、发现并排除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维护娱乐市场正常秩序。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今年7月份中旬开始,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顿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至7月25日)

  1、召开文化、综治、公安、工商、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专项整顿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

  2、召开全市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对专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

  3、由市文化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娱乐场所专项整顿工作的通告》,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4、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禁毒法》、《著作权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了解娱乐场所管理的基本制度和有关规定,为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8月31日)

  1、集中整治娱乐场所无证照、证照不全和超范围经营。对无证照经营单位,一律实行停业整顿,经整顿合格后方可营业。对证照不齐经营单位,一律实行限期整改,补齐证照,逾期不办者依法取缔。对有证照但未年检的经营单位,按规定进行年检后方可营业。7月底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份集中办齐有关证照。办理证照过程中,要按照鄂州政办发〔2007〕170号文件精神,实行联合办理制,采取“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方式,改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同步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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