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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时间与进度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8年7月1日-14日)
  各区创卫办要组织发动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广大居民住户积极参与这次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专(兼)职防治人员培训阶段(2008年7月15日-30日)
  各区(县)要组织街道、社区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专(兼)职防治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四害”防治知识,药械的投放,安全注意事项,做到投放到位,投入足量。各地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实地进行技术指导,保障此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三)药械的准备及发放(2008年8月15日)
  投药消杀活动由市创卫办统一组织实施,药品由各地政府出资统一采购。各区前期筹备的药械也一同投放到本次消杀活动中来。
  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和居民个人,所需的“四害”消杀药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自行解决。政府出资主要用于公共部位的防制和消杀。
  (四)全市统一投药消杀阶段(2008年9月1日-5日)
  在市创卫办指导下,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药械、统一方法进行投药消杀。在此期间,市、区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人员要深入各区、各基层单位,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保证消杀效果。
  (五)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9月6日-15日)
  全市统一投药消杀结束后,市创卫办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和消杀效果进行自查验收,对重视程度高,防制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行动迟缓、有令不行,效果不佳,影响全市创卫工作进程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适当行政处分。
  五、具体措施
  (一)灭鼠
  1、灭鼠范围
  城区集贸市场、粮库(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宾馆(招待所)、饭店、单位食堂、熟食副食品店、食品超市、医院、车站、学生宿舍、居民住宅(住宅区内管道地沟)、垃圾中转站以及公共部位的草坪绿地、林带、广场、河流两岸和铁路沿线等地。
  2、防制方法
  (1)物理防治(器械防治):利用各种灭鼠器具(鼠笼、鼠夹、粘鼠板、驱鼠器、电击等)捕杀,或采用堵塞鼠洞,硬化地面和住宅环境,封闭管道地沟,增设防鼠网,消除鼠类栖息场所。
  (2)化学防治(药物防治):其特点是效果好、收效快,方法简便,适应范围广,用于大面积灭鼠。
  我市统一使用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如:溴敌隆、大隆、杀它仗等浸泡,膨化和腊丸剂),不同环境和场所,选用不同剂型灭鼠剂,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生产和使用含有剧毒成份的急性灭鼠剂(如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四·二四等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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