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地震灾害有关工作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省9个市、地、州有不同程度的震感。根据国务院应急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布置检查在地震发生和续后余震过程中,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有否损伤,对可能发生危害的要尽快采取措施,特别是对办公楼、仓库、学校等重要场所要予以重点关注,加强组织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二、各单位要按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防止一切引起社会群众恐慌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