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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的通知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市、县两级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一本通”工作。市级对网络版和单机版“涉农补贴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组织软件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9月3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要认真研究有关补贴政策规定和“涉农补贴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现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规定纳入资金范围、工作流程、步骤方法、时间安排,明确“一本通”发放到户的具体方式等。各县(区)要及时向市级有关部门备案“一本通”实施方案,以便统筹安排(7月底前完成)。
  2.农户信息整合、“一本通”存折的开户和农户基础信息核对确认,通过数据接口反复进行数据比对(8月份完成)。
  3.存折打印,发放存折。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告全体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并借发放存折工作的开展,广泛宣传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制度的意义和基本内容,真正使“一本通”制度家喻户晓,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9月底前完成)。
  4.补贴资金正式发放。自10月份开始,所有财政涉农补贴正式通过“一本通”发放。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工作进度,分步推进,交叉进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区)对“一本通”制度的建立进行全面总结,10月30日前向市各职能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市级建立“一本通”调度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市级参考网络版“涉农补贴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农户基础信息、补贴资金额度、统计资料等相关数据,年终对各县(区)进行考核,对工作先进的县(区)单位实行以奖代补,予以经费补助,以推动“一本通”制度的建立。市政府将“一本通”制度建立情况纳入市级金融机构考核奖励指标,对先进的农信社进行奖励。市财政将“一本通”发放制度开展情况纳入县、乡财政工作考核体系。
  六、加强对建立“一本通”制度的组织领导
  建立“一本通”制度,事关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合作,确保“一本通”发放制度顺利推行。
  (一)设立领导小组。县(区)要设立涉农补贴“一本通”工作领导小组,县(区)长担任组长,财政、发改、民政、海洋与渔业、水利、农业、计生、粮食、人行、农信社、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区)财政局设立办公室,负责“一本通”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乡镇政府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共同挂帅的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做好“一本通”工作。财政、农信社、各职能部门分管同志、业务骨干要深入“一本通”工作第一线积极进行协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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