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础信息数据比对。各级农信社要加强技术力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反复的农户基础信息数据比对,打通数据接口。在技术条件允许范围内,农信社数据比对的权限适当下放。
(四)打印存折发放到户。农信社统筹管理,保证“一本通”存折供应,各乡镇农信社尽快完成新开户“一本通”存折的打印工作。进一步完善“一本通”摘要内容,扩充为4个汉字,方便农户了解补贴政策。首次下发给农户的“一本通”存折免收工本费,遗失补办按农信社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原先已发放的其他存折不再作为专用存折发放补贴资金。“一本通”存折的发放,必须采用财政所、农信社、主管部门、包村干部组成联合发放组逐村逐户发放方式,严禁任何形式的代领代发。建立起“一本通”存折收到签字认可制度。对于偏远或行动不便的补贴对象,采取上门服务方式,直接送达农户。对于在外地务工人员,由乡镇财政所保管存折,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发放给任何人。
(五)规范操作流程。各县(区)设立涉农补贴资金专户,进一步明确其管理权,将各种补贴资金应纳尽纳,并设立专账核算。实行“一本通”制度,要做到清册分别造、资金统一拨、存折定点发、项目逐个列。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核实确认的农户信息资料,按照涉农补贴项目,分别登记造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供给农村信用社作为拨款依据。信用社按照财政部门拨款要求,及时将各项资金分清条目,逐一拨入农户“一本通”存折。
(六)全面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省财政厅开发的“涉农补贴一本通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将全部补贴资金纳入软件管理。农户开户信息数据和补贴资金数据由各职能部门录入单机版,财政部门将单机版数据导入县级网络版后,与农信社数据接口进行反复核对,实现补贴资金通过数据接口发放。各级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软件培训、使用工作。
(七)建立完善告示制度。为保证农户及时了解“一本通”制度相关内容,县、乡政府要张贴“一本通”作用须知公告,将相关的政策规定、使用方法、保管期限等具体事宜告知基层群众。“一本通”资金到户后,县、乡政府应将涉农补贴项目、资金数额和拨入“一本通”存折的时间,及时告知农户。农村信用社要在柜台张贴公告纸,将存折上各项涉农补贴资金摘要内容等信息解释清楚。
五、建立“一本通”制度的具体实施
鉴于我市大部分县(区)需要重新建立“一本通”存折的实际,为保证换折工作循序推进,交叉进行,计划按以下步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