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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滨州市援川办救灾捐赠资金支付呈批单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支付单编号:

支付金额

人民币大写:                金额小写¥

支付内容

 

支付渠道

□民政部门接收捐款; □慈善总会接收捐款; □红十字会接收捐款;

  □县区接收捐款;   □政府专项安排;   □其他渠道_________

资金到达企业(单位)

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银行开户名称:
  接收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接收单位银行帐号:
  汇款附加说明:

支付时限要求

 

资金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市援川办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领导审签

                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人:

  说明:1.本表由市援川办物资调拨组或捐赠接收组根据物资款、捐赠款支付需求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市援川办填表单位一份、 拨款单位一份,备查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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