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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毕节市杨家湾煤化工基地规划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毕节市杨家湾煤化工基地规划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毕节地区发改局:
  报来《关于毕节市杨家湾煤化工基地规划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毕地发改产业[2008]2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贵州省煤化工发展中长期规划》布局,为充分发挥毕节地区煤炭资源丰富的优势,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意毕节市杨家湾煤化工基地规划开展前期工作,规划产品方案为120万吨/年甲醇及下游产品。
  基地规划要坚持规模化、大型化、一体化、基地化发展模式,认真落实基地项目建设所需煤炭资源、水资源、交通、土地和环境等建设条件。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基地规划的各项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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