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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宝山区吴淞街道、淞南镇,吴淞街道吴淞新城居委会等33个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宝山区吴淞街道、淞南镇,吴淞街道吴淞新城居委会等33个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8〕43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8]39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吴淞街道、淞南镇达到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标准,吴淞街道吴淞新城居委会等33个居委会达到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标准,同意分别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名单附后)。

  望你们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幸福度为工作衡量指标,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协同,不断提升宝山区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

  1、吴淞街道吴淞新城居委会

  2、吴淞街道牡丹江路居委会

  3、淞南镇淞南一村居委会

  4、淞南镇淞南九村第一居委会

  5、罗店镇祁南居委会

  6、罗店镇罗南居委会

  7、高境镇逸仙二村第五居委会

  8、高境镇高境二村第一居委会

  9、高境镇共和三村居委会

  10、杨行镇天馨第一居委会

  11、杨行镇宝启公寓居委会

  12、杨行镇杨泰一村第一居委会

  13、大场镇大华一村第一居委会

  14、大场镇大华一村第二居委会

  15、大场镇大华一村第三居委会

  16、大场镇大华一村第四居委会

  17、大场镇大华一村第七居委会

  18、大场镇大华二村第一居委会

  19、大场镇大华二村第二居委会

  20、大场镇大华二村第四居委会

  21、大场镇大华二村第五居委会

  22、大场镇大华二村第七居委会

  23、大场镇大华二村第八居委会

  24、大场镇大华三村第四居委会

  25、大场镇大华三村第七居委会

  26、大场镇大华四村第一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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