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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余庆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余庆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余庆县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遵市发改建设[2007]92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新建5000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敷设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系统24252米(其中:D400 - 22136米、D500 - 1258米、D700 - 858米,2条D400过河倒虹管计190米,Φ1000检查井639座、Φ1250检查井23座);厂内综合楼368平方米。
  二、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在县城下里铁桥下游600米余庆河西岸,工程占地5.64亩。
  三、同意设计推荐的WB微波处理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处理后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余庆河。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深化工艺,完善设计,优化设备选型,确保出水水质。
  四、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布置,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五、原则同意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相关规范,并结合水力力学条件以及场区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设计,节约能耗。
  六、原则同意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的平面和竖向布置,下阶段应结合城市规划的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同意管径≤500 MM的污水主管采用UPVC双壁波纹管、管径>500 MM的污水主管采用钢筋砼II级管。
  七、同意污水处理厂给排水、电气和自控系统设计。
  八、原则同意环保、消防和劳动卫生设计,下阶段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和规范要求执行。
  九、同意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深化设计。
  十、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十一、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零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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