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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静安区静安寺街道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的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静安区静安寺街道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8〕44号)


静安区民政局:

  你局静民发[2008]25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静安寺街道达到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标准,同意为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

  望你们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幸福度为工作衡量指标,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协同,不断提升静安区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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