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部分定点区和学校开展2008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8〕46号)
各有关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关于“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并公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要求,依照教育部印发的《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实施方案》(教体艺函〔2002〕1号)和《
关于开展2008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7〕8号),结合教育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经研究,本市决定2008年下半年在徐汇区、卢湾区、闸北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奉贤区等6个学生体质健康定点监测区(以下简称:定点监测区)及其所属定点监测学校,同步开展2008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通过汇总统计相关监测和调研数据,将于2009年3月发布2008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公告。并在今后形成每2年进行一次(即:偶数年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工作,奇数年发布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的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制度。
为确保本次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
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是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与科学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本次监测工作由我委统一组织和部署,委托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指导各区具体实施。各定点监测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2008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落实有关组织与管理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安排,确保2008年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监测工作各项准备
为保持监测工作的连续性,监测样本的可比性,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各定点监测区所属定点监测学校(每区高中、初中、小学各3所),应原则上保持固定,个别学校有撤并或变动情况应事先报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经核准后作相应的调整。各定点监测区和监测学校应按照监测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检测仪器校正与补充、队伍培训、现场检测时间安排等准备工作,以确保本次监测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