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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州级行政办公用房一期工程施工图预算复核结果的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州级行政办公用房一期工程施工图预算复核结果的意见


黔南州发改局:
  你局报来的《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复核黔南州行政办公用房一期工程施工图预算报告》(黔南发改呈〔2008〕10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黔办发〔2007〕15号)要求,我委对黔南州州级行政办公用房一期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了复核,复核结果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黔南州州级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经省发改委《关于同意新建黔南州州级行政办公用房的批复》(黔发改投资〔2005〕63号)同意,新建办公用房48552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面积),总投资10920万元。经《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黔南州行政办公用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南发改投资〔2008〕60号)同意,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建设规模为39144.72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房21471平方米,地下室(辅助用房)17673.72平方米,总投资11585.6万元。
  上报的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为39144.72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房21471平方米,地下室(辅助用房)17673.72平方米,施工图预算投资8617.4351万元,项目总投资11585.6万元。
  经我委组织复核,针对施工图预算编制中定额采用、部分材料价格的确定、部分费用费率的取值以及建筑面积计算等存在的问题,于2008年4月8日与建设单位、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交换了意见。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设计及预算编制单位对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了修改复核,重新上报。
  二、复核结果
  经复核,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最终核定为:建设规模41452.12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用房21471平方米,地下室(辅助用房)17673.72平方米,前楼踏步下架空层2307.4平方米;施工图预算投资8764.3351万元,项目总投资10709.09万元(见附表)。
  核定后的黔南州州级行政办公用房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建设规模和预算符合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扣除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用后总投资为9756.71万元,单位造价为2492.47元/平方米,符合中办发〔2007〕11号文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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