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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8〕8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2008年乌洽会成功举办并取得实效。

二○○八年六月二日

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
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时间:2008年9月1至5日
  三、地点:新疆国际博览中心、新疆人民会堂
  四、主题:“互利共赢、和谐发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面向中亚、西亚和南亚等各国市场需求,组织国内和区内名优商品及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参展,促进中国内地与周边国家的贸易投资,加快新疆对内对外开放,打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和东西部省区之间的经贸合作平台。
  五、主要内容:
  (一)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
  (二)洽谈对外进出口商品贸易和国内商品贸易,包括纺织服装、轻工工艺、机械设备、汽车机电、五金化工、家电信息、建材家居、特色农产品、科技产品、冶金矿产、有色金属、特色农产品等。
  (三)洽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农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旅游物流、劳务输出、能源电力、矿产开发、环保节能、产业转移、现代服务业等。
  (四)举办高层论坛等系列交流活动,包括“中西南亚区域经济合作高层论坛”、“中外企业家见面会”,支持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巴基斯坦、土耳其、伊朗参展并举办“商务日”活动。
  六、办会方针:务实、创新、和谐、共赢。
  七、规模和展区:展厅总面积30000平方米,国内外参展企业1000家以上。馆内设标准摊位(3米×3米)1300个,馆外设包装机械设备展棚位220个,大型机械设备展场5000平方米。本届乌洽会设综合展区和专业展区。综合展区包括:国内省区市展区、新疆地州市展区、外国(地区)展区;专业展区包括:中心名优品牌展区、建材家居展区、食品医保展区、机电五金化工展区、环保节能电子展区、纺织服装轻工展区、大型机械设备展场、食品塑料包装机械展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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