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省公安厅行动技术用房的批复
省公安厅:
报来有关材料收悉。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独立的业务技术用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犯罪手段不断呈现,现有的硬件设施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行动技术工作的需要,建设现代化、标准化及规范化的业务技术用房确有必要。为充分发挥行技总队功能,提高案件侦破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经研究,同意建设省公安厅行动技术用房,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总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接案中心、综合指挥室、侦控室、档案室、实验室、装备器材室、备勤室等。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50万元,资金来源由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分年度安排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