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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穗文〔2008〕2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以及省纪委关于2008年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现就我市今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结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分层次抓好公务员队伍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依法执政、廉洁从政的观念,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为把广州建设成为“首善之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教育学习内容和形式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朱小丹同志在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苏志佳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省、市纪委印发或拍摄制作的正、反面典型材料和电教片及其它教育学习资料等为基本教材,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主要学习内容,结合纪念改革开放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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