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的命令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的命令
(淮府〔2008〕4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报,第8号台风“凤凰”将于7月29日起影响我省,我市部分地区可能会有强降雨所引发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为切实做好防御8号台风引发地质灾害工作,经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7月30日起,启动《淮南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现命令: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县、区政府要立即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亲临一线,周密部署防御8号台风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要派出专业人员到地质灾害点具体指导,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听从调遣。市国土资源局要派出专家组,前往重点灾害点指导防灾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防御8号台风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提前部署,靠前指挥,各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行政责任人和监测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各责任片、责任点要检查再检查,落实再落实。
  二、加强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走向,及时通报信息,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沟通与会商,密切关注8号台风路径走向和天气趋势,做到科学预测、及时预报、主动预警,凡是气象部门预报可能出现高强度降雨地区都必须加密监测和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同时要将预警信息传送到乡镇、村和重点灾害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
  三、加强监测、巡查,及时转移避让。各地质灾害点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员和技术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监测、巡查工作,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不留死角,全面落实防御8号台风引发地质灾害的各项措施,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果断撤离人员。我市重点灾点大通区水泥厂居民区和凤台县孙家大山地区要重点防范。
  四、加强宣传。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及时滚动发布台风暴雨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宣传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群众遇险自救和避险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