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8“青洽会暨郁金香节”表现突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的通报
(青政办〔2008〕10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2008中国·青海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郁金香节(以下简称“青洽会暨郁金香节”)于2008年5月5日至8日在西宁成功举办。本届青洽会暨郁金香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富有创意、成效显著。我省共签约项目132项,签约额242.88亿元,分别占签约项目及总签约额的50.97%和6425%,项目签约金额创历届“青洽会”新高。这些成果的取得,为我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全省各地区、部门、单位和企业在“青洽会暨郁金香节”组织、展厅布置、省区邀请、客商接待、项目洽谈、宣传报道、安全保卫等工作中积极主动、精心安排、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使本届青洽会暨郁金香节获得了圆满成功,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本届青洽会暨郁金香节筹备举办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对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西宁市、海北州政府,海东行署,省委宣传部、省委接待办、团省委、省经委、省国资委、省政府新闻办、省人防办、省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林业局、省质监局、省招商局、省监狱局、省环保局、省妇联、西宁市委宣传部、西宁市旅游局、西宁市园林局、西宁市城管局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二、对布展工作表现突出的海南州、果洛州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工商局、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机电国有控股公司、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青洽会在线网站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三、对宣传工作表现突出的青海电视台、青海日报社、青海省广播电台经济频道、西宁电视台、西宁晚报社、青海新闻网、青海招商网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四、对安全保卫工作表现突出的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城中公安分局、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