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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省北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运输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龙江省北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运输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8〕21号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黑龙江省北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黑龙江省北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北物字[2007]第7号)收悉。北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重点企业之一,是哈尔滨市江北地区唯一一家功能完备的大型物流企业。为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企业稳步发展。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尔滨铁路辅业投资管理集团(物流运输代理)及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经字[2007]244号),经对你公司开展运输代理服务、仓储保管服务、专用线使用服务具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内容进行审核,现对你公司执行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全程运输代理服务

  (一)全程运输代理服务内容

  1、运输代理企业向委托人进行运输代理服务总体报价,委托人同意代理服务后,双方签订《全程运输代理合同》;

  2、依据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3、安排货位,由运输代理企业组织汽车将货物运至货场仓库或站台,并与委托人办理交接;

  4、办理请车、配车手续,监装车;

  5、替委托人垫(代)付运杂费、装卸费、保价费等,并将有关票据返给委托人;

  6、按照委托人委托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7、从接受委托人货物始,至将货物运送到委托人指定地点止,如发生非委托人责任的货运事故,运输代理企业负责先行理赔,并办理索赔、诉讼等事宜;

  8、同委托人办理相关账务清结。

  (二)全程运输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运距在500公里以内的货物,每吨5元;

  2、运距50l-1,000公里的货物,每吨8元;

  3、运距1,001-2,000公里的货物,每吨11元;

  4、运距超过2,001公里的货物,每吨13元。

  二、发送运输代理服务

  (一)发送代理服务内容

  1、向委托人进行发送运输代理总体报价,委托人同意代理服务后,双方签订《发送运输代理合同》;

  2、依据代理合同办理相关运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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