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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任务的通知
(南政办〔200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今年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力争完成2008年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5万人的目标任务,现将参保扩面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组织力量和资金上给予保证,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步伐,使这项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惠及广大城镇居民。
  二、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市、区)要及时将参保扩面任务逐级分解下达给基层,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南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政综〔2007〕254号)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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