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

  5、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发展与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密切相关的能源动力类、地矿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武器类等专业。

  6、适当限制布点比较集中且近年来毕业生就业趋于饱和的专业增设新点。近3年内,电气信息类、生物工程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仪器仪表类、动物生产类、地理科学类、生物科学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图书档案学类、公共管理类、预防医学类、统计学类、护理学类、口腔医学类等专业,除新升格本科院校外,不再批准增设新点。

  7、严格控制专业布点过多、招生培养规模过大、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增设新点。近3年内,基础医学类、法学类、艺术类、数学类、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体育学类、物理学类、中医学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化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原则上不增设新点。

  8、努力改造有发展前景和社会需求的传统学科专业。通过调整专业方向,积极引入现代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和现代技术,改革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使之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实现传统学科专业的新发展。

  9、坚决撤并重复布点过多、社会需求量明显下降、办学水平不高、办学效益较低且没有特别保护价值的专业点。

  各高校应当把丰富专业内涵和提高专业办学水平作为专业结构调整的一项强身固本的重要任务,予以认真落实。要通过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实验实习条件建设,加强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积聚办学实力、培育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

  四、建立健全专业结构调整的运行机制

  1、加强专业结构调整的组织领导。各高等学校应充分认识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对学校生存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要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校发展战略要求、办学定位和实际办学条件出发,制定科学的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并分年度制订详细具体的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实施计划,扎实推进学校的专业结构调整工作。

  2、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加快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的建设。依托国家专业设置预测系统,加快建立我省高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就业状况信息资源库,定期发布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趋势和供求状况等信息,为高校优化专业布局和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提供信息服务和宏观建议。高等学校应密切与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国家的有关信息资源,紧密跟踪并准确把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通过对毕业生跟踪调查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个方面对学校专业设置的意见和建议,为高校前瞻性地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