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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坚持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各类事故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确保“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加强百日大会战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周伟任组长,县政府各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县长罗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局长苟义华、监察局长刘汉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曾骏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全县总体部署,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必须多管齐下,实行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加强协作,紧密结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要将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因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方案不具体、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责任。发生死亡事故的工矿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对所有违章处罚取消自由裁量权,一律实施上限处罚,安全隐患未限期治理的,对相关领导启动行政首长问责。因隐患治理不落实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大损失、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收集整理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开展情况,每月底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开展“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安排写出专题报告,于2008年10月8日前报县“迎奥运,保安全”百日大会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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