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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黑档发[2008]28号)


各市地档案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省(中)直各有关单位档案部门:

  为全面贯彻省委书记吉炳轩同志在全省加快公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依法加强对公路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管,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全省公路建设“三年决战”的胜利,为全省公路建设事业快发展、大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省档案局决定对全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工程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情况。

  2、项目档案管理所必需设施、设备和经费投入及安全防护情况。

  3、项目档案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情况。

  5、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检查范围

  1、省道黑洛公路黑河至呼玛段。

  2、省道鸡图公路老黑山至省界段。

  3、201国道宁安至杏山段。

  4、国道同三公路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

  5、加锦公路任民至肇源段。

  6、省道鸡西至拜泉公路。

  7、省道嫩呼公路嫩江至多宝山段。

  8、林口县鸡讷公路林口至大罗密段公路。

  9、大庆至齐齐哈尔高速公路。

  10、哈尔滨至大庆高速公路改造。

  11、国道绥满公路卧里屯至黄牛场及黄牛场到齐市。

  12、国道鹤大公路牡丹江至宁安段。

  13、国道京加公路嫩江到讷河河段。

  14、黑大公路拉林至五常(省界)段。

  15、齐白公路齐齐哈尔至泰来段。

  16、国道哈伊公路伊春至绥化段高速公路。

  17、大顶子山枢纽水电站工程。

  根据实际情况,省档案局和省交通厅有可能对检查项目做出调整,由交通厅档案部门通知工程项目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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