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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奥运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2008年8月4日 川价电发〔2008〕60号)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盛会即将举行,奥运圣火已在我省传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现就奥运期间加强我省市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价格监测,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在奥运期间,要加强对当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坚持每日对市场价格进行巡视,确保监测预警电话24小时开通,随时关注和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要切实做好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预报和应急预案,注意发现可能引起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防止事态蔓延,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报告。

  二、加强价格纪律,不得出台政府提价措施。各级政府和物价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省政府的决定,严禁在奥运期间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避免造成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社会稳定。对违反省政府决定,擅自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在奥运会期间,要通过价格提醒、告诫、媒体宣传等方式,敦促企业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三、加强价格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全省物价部门要加强奥运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和巡查,坚决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变相涨价、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时刻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加强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食品、建材价格以及交通客运、旅游景区价格的监督检查。特别注意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要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从严从快查处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切实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务必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化解价格矛盾。

  四、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全省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北京奥运期间稳定价格的极端重要性,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充实完善和强化落实各项价格监管措施,确保奥运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为和谐平安奥运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为北京奥运会取得圆满成功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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