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巩固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
3.扩大外贸出口。鼓励企业坚持让利不让市场,认真分析研究国际市场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进一步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努力拓展新兴市场。对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和出口信用保险下的保单融资,金融机构应予以支持。积极拓展外贸企业融资渠道,扩大出口押汇、出口保付代理、出口商业发票等各类融资业务。整合征退税衔接工作内容和流程,简化有关手续,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实行外汇集中管理。对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给予指导帮助。
4.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企业发展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由“低价式、数量式”竞争向“品牌化、差异化”竞争方式转型。鼓励企业着力提高出口商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扶持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推动纺织服装、食品、农产品加工上档次、上水平。加快出口农产品区域化管理体系建设。发挥出口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不断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大对出口农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联合闯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维护知识产权等行动,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级出口名牌称号。加快出口创新基地建设。
5.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进一步优化外向型经济发展环境,改进服务,规避风险,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境外重要资源的合作开发。支持我省企业在境外投资,创办生产加工企业、资源开发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在境外设立的经贸合作区平台,引导企业到境外集群式投资,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协同竞争力。用足用好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和其他优惠鼓励政策,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前期费用、贷款贴息、人员保险等给予一定资助。经国家和省批准认定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对其前期费用和公共平台建设给予必要扶持。
三、增强金融支撑作用
6.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贷款稳定增长,满足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贷款期限结构,在适当维持中长期贷款需求的同时,积极增加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满足企业合理流动资金需求。按照收益覆盖风险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各商业银行分行向总行争取信贷规模,促进信贷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腾出信贷规模,增加信贷投放。支持地方金融机构组织存款,增强贷款投放能力。对贡献较大的金融机构,由省政府给予金融发展贡献奖奖励。充分利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信用担保等手段,努力引导银行增加贷款,满足企业信贷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