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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通知

  (二)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和设置条件

  为做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设置规划工作,使回收网点布局合理,回收顺畅,规范经营,根据我市实际,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按临时回收站、收运中转站和集散中心三级设置规划。

  1、临时回收站

  临时回收站主要负责城市社区及各镇废旧物资回收工作,采取定时上门与定点交售,固定设点与流动收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回收。临时回收站包括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和乡镇(含国营农场)临时回收站,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将当日回收的废旧物品转运到我市设置的集散中心,镇(含国营农场)临时回收站将当日回收的废旧物品转运到我市镇设置的收运中转站,回收的废旧物品做到日收日清,保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1)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设置规划

  根据市河东、河西区管委会统计,至2007年底,三亚市区共有人口66324户,依据《海南省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城市社区可按照每1000-1500户设置一个再生资源临时回收站”以及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社区管理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等形式设置原则,根据我市市区实际,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临时回收站(人口户数大的社区设置1-2个,人口户数少的社区合设置1个),市区应设置临时回收站30个,其中,市河东区设置15个,市河西区设置15个(详见三亚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设置规划表)。

  三亚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设置规划表

地  区

人口数量

(户数)

应设置临时回收站(个)

河东区小计

32320

15

红郊居委会

1

红沙居委会

1

下洋田居委会

1

港门村居委会

1

临春村委会

1

榕根居委会

1

月川居委会

2

商品街居委会

1

鹿回头居委会

1

大东海居委会

1

春光居委会

1

丹州居委会

1

海螺村委会

1

东岸村委会

1

河西区小计

34004

15

红旗居委会

1

建设街居委会

1

儋州村居委会

1

朝阳居委会

1

友谊路居委会

1

机场路居委会

1

金鸡岭居委会

1

南海居委会

1

榆港居委会

1

西岛居委会

1

新建居委会

1

和平居委会

1

光明居委会

1

春园居委会

1

群众居委会

1

市区合计

6632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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