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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港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1日-25日)

  成立三亚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三亚港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发布公告,对三亚港锚泊区域、船只停泊、船舶运营等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落实装备。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执法船2艘、三亚公安边防支队负责执法船2艘、三亚海事局负责执法船1艘。

  (二)宣传阶段(7月25日-30日)

  召开三亚港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市民和船员维护三亚港整体形象的自觉性。

  (三)整治阶段(8月1日-8月16日)

  由市政府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三亚港综合整治启动仪式,开展集中行动,对三亚港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封港检查。

  1、清理整治“三无”船舶。由三亚公安边防支队牵头,市海洋与渔业局、三亚海事局、市交通局配合。“三无”船舶从业人员由三亚港边防派出所扣押,从事渔业生产“三无”船舶由市渔政渔监管理处查扣,从事运营“三无”船舶由市交通局查扣。查扣的“三无”船舶集中停放在南海救助局三亚基地东侧、林氏冰厂前海域,由三亚港边防派出所负责看管。

  2、港口船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由三亚公安边防支队负责。打击以载客、收购废旧物品为名,从事盗窃网具、盗捕养殖海珍品的不法船舶从业人员,确保港内治安正常化,维护三亚港的形象。严厉打击鱼货交易强买强卖行为和带有黑势力性质的欺行霸市行为,维护三亚渔港鱼货交易秩序。

  3、整治船舶乱停乱靠行为,规范船舶停泊秩序。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三亚公安边防支队、三亚海事局、市交通局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业船舶监管,三亚海事局负责旅游船舶监管,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船舶监管。按照《三亚港水域船舶停泊暂行规定》认真查处船舶锚泊区域混乱、停泊航行无序等违规行为,逐步使三亚港锚泊区域、船只停泊规范有序。

  严格执行《三亚港水域船舶停泊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规范渔业船舶、渔业辅助船舶、渔业供油船、交通运输船舶等不同类别、不同吨位船舶的抛锚停泊区域;按《三亚港水域船舶停泊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规范港区内各类船舶抛锚停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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