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三亚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府办〔2008〕17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市的节能减排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三亚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组 长:陆志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岳 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 可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邓 忠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高明 市财政局局长
李 瑜 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苏 云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许克峥 市水务局局长
张 利 市统计局局长
林 涛 市发展和改革局分管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涛兼任。成员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科学技术与信息产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局、市文化出版体育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法制办、三亚海关、三亚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亚国税局、三亚地税局、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亚供电公司、三亚广播电视台、三亚晨报社、三亚市各金融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统一部署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审议国际合作和谈判对策,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承担综合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方面的工作;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