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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江南技校分教点的批复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江南技校分教点的批复
(穗劳社函〔2008〕794号)


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设立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联合办学点的请示》(公用校字〔2008〕18号)收悉。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技工学校办分校、校外班的规定〉的通知》(粤劳技〔199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分校、分教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143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与广州市江南技工学校开展联合办学,在该学校(地址:天河区东莞庄路280号)设立广州市公用事业高级技工学校江南技校分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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