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金筹集及使用
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工作配套资金,政府每户补贴200元,由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承担。终端用户2008年全年收视费可作为安装施工初装费用。配套资金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两级政府配套资金统一划拨到市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帐户,由市政府按照标准统一对数字机顶盒招标采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各县(市)、区要积极宣传政策、准确统计用户、按时上报材料。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对没有达到收视标准的农户进行统计,同时把各村农户自愿报名安装的情况进行登记,把资料上报到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办公室。
(二)组织施工
各县(市)、区根据无线数字电视目标任务分配情况,到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办公室批量领取数字机顶盒,按照有关施工标准和施工流程进行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同时做好安装用户的资料登记上报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科学管理。
(三)检查验收
各县(市)、区要把无线数字电视“户户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统计上报到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办公室,市广电局将联合各有关部门对无线数字电视入户情况进行定期批量验收,每个月组织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配发下批机顶盒,确保用户即安即通。
六、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无线数字电视的安装任务。(二)落实资金,加强管理
广播电视是政府主导投入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组织工作,确保资金的足额、按时到位。同时制订具体的资金使用办法,对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三)建立机制,强化管理
在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实现5万户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户户通”工作已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内容,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该项工作督查力度。各县(市)、区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维护到位,使这一惠民工程发挥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