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潍政办字〔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潍坊军分区:
《潍坊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ΟΟ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潍坊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潍坊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市政府成立分管市长任指挥长,有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民政局分管救灾减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新闻办、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市政局、水利局、民政局、农业局、畜牧局、卫生局、教育局、安监局、旅游局、气象局、地震局、保险行业协会、潍坊军分区、武警潍坊支队、潍坊火车站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