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政策,完善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和落实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加大对发展品牌农业的投入,充分调动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预算资金作为实施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三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品牌农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品牌农产品经营主体培育、名牌农产品评选推介宣传、名牌农产品奖励等。各级政府要制定发展品牌农业奖励办法,对获得名牌农产品的申请人和加快发展品牌农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四)强化监管,维护信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产品质量法》、《
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法。特别要加强对获得“名牌农产品”称号产品的保护和监督,严厉打击冒用行为,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曝光,依法惩处。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附件:新乡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新乡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贾全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闫玉福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思江市农办主任
聂 聚市农业局局长
赵秀志市林业局局长
郭其祯市畜牧局局长
朱云卿市粮食局局长
王船起市工商局局长
徐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焦 林市宣传部副部长
任世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刘咸民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晓琰市农办纪检书记
张新民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新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泽民市林业局调研员
宋文佳市畜牧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