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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 部门:
  《濮阳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清查工作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

濮阳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
防空地下室工作清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按照河南省 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 监察的通知》(豫防办〔2008 〕73 号)要求,全面清查2005年以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目的及原则

  全面清查全市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 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完善城市防护功能,提高 城市防空防灾能力,切实推动我市人民防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清查工作遵循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查促收、以收 促建;坚持自纠从宽、被纠从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

  二、清查对象和内容

  清查的范围和重点是2005 年1 月以来濮阳市城市规划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情况。清查的主要内容:新建的民用建筑是否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缴纳 人防易地建设费是否符合条件;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 设费减、免、缓情况;防护设备使用和安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备案是否符合规定;人防工程质量和 安全是否存在隐患;人防工程的拆除及报废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 补偿费是否足额收取。

  三、清查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 年6月1日至7 月4日)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 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全省人防工程建设大清查有关精神, 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履行人防法律义务的 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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