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市政府及各部门 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五十七、市长、副市长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要地方负责人到辖区分界处迎送。
五十八、市长、副市长不为部门和县(区)的会议活动等发 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一般不公开发表。市长、副市长出席会议活动、下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 其他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十九、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市长、 市长助理、秘书长离濮出访、出差和休假,应事先报告市长,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其他副市长。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应事先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由市 政府办公室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必要时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濮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
一、会议审批权限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电视电话会议或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需要本系统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由分管副市长批准。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需要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管副主任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 议,由分管副市长提出审核意见,常务副市长批准。
(三)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或需要各县(区)县(区)长、高新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各乡镇乡镇 长参加的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提出审阅意见,经常务副市长审核 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批准。
二、会议申报、办理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会议申报审批单》和《会议审批通知单》。申请开会的部门须提前将会议的名称、内容、议程、时间、 地点、规模、规格、经费来源等填写《会议申报审批单》,加盖公 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最终审定的意见通知会议申报部门。如批准开会,填写《会议审批通知单》,加盖办公室印章后转会议申报 部门;如未批准,函告或者电话告知申报部门。
濮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
为保证市长、副市长出席各类会议、活动规范有序,制订如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