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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通知

  五十六、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市政府及各部门 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五十七、市长、副市长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要地方负责人到辖区分界处迎送。
  五十八、市长、副市长不为部门和县(区)的会议活动等发 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一般不公开发表。市长、副市长出席会议活动、下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 其他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十九、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市长、 市长助理、秘书长离濮出访、出差和休假,应事先报告市长,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其他副市长。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应事先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由市 政府办公室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必要时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濮阳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

  一、会议审批权限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电视电话会议或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需要本系统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由分管副市长批准。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需要各县(区)分管副县(区)长、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管副主任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 议,由分管副市长提出审核意见,常务副市长批准。
  (三)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或需要各县(区)县(区)长、高新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各乡镇乡镇 长参加的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提出审阅意见,经常务副市长审核 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批准。
  二、会议申报、办理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会议申报审批单》和《会议审批通知单》。申请开会的部门须提前将会议的名称、内容、议程、时间、 地点、规模、规格、经费来源等填写《会议申报审批单》,加盖公 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最终审定的意见通知会议申报部门。如批准开会,填写《会议审批通知单》,加盖办公室印章后转会议申报 部门;如未批准,函告或者电话告知申报部门。

濮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

  为保证市长、副市长出席各类会议、活动规范有序,制订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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