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本市规 定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十八、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省、 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 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 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三十九、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 会议制度。
四十、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各 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助理参加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本市国家 权力机关的重要决议;
(二)决定和部署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检查市政府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讨论、通报全市经济形势和重要情况;
(五)讨论需要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列席范围为:市政府 副秘书长,各县(区)政府县(区)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 会主任,市直其他各单位、中央和省驻濮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同志。邀请范围为: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同志,党群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同志。
四十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 市长或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助理参加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 精神,以及本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决议,研究贯彻意见;
(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决定报请省政府审批或者市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工作报告和议案;
(五)讨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其 执行情况;
(六)讨论市政府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决定和命令;
(七)研究确定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
(八)讨论决定有关干部奖惩事项和以市政府名义授予的集 体、个人荣誉称号;
(九)讨论决定各部门、各县(区)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
(十)分析形势,通报和讨论市政府总体或者重要专项工作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