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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通知

  三十七、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本市规 定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十八、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省、 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 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 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三十九、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 会议制度。
  四十、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各 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助理参加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本市国家 权力机关的重要决议;
  (二)决定和部署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检查市政府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讨论、通报全市经济形势和重要情况;
  (五)讨论需要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列席范围为:市政府 副秘书长,各县(区)政府县(区)长,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 会主任,市直其他各单位、中央和省驻濮单位的主要行政负责同志。邀请范围为: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同志,党群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同志。
  四十一、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 市长或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长助理参加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学习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 精神,以及本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决议,研究贯彻意见;
  (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决定报请省政府审批或者市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工作报告和议案;
  (五)讨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及其 执行情况;
  (六)讨论市政府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决定和命令;
  (七)研究确定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
  (八)讨论决定有关干部奖惩事项和以市政府名义授予的集 体、个人荣誉称号;
  (九)讨论决定各部门、各县(区)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
  (十)分析形势,通报和讨论市政府总体或者重要专项工作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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