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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8〕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环保局《关于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环保局反映。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潮州市环保局 2008年6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健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整治违法排污,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08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和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
  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环境违法案件后督察工作的指示,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的重点和要求:
  1、2005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以及限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2、2006年以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落实情况。
  3、2007年开展的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中被取缔、关闭的,以及列入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环保总局2008年第18号公告中应予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企业名单的造纸企业或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坚决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防止死灰复燃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转移,巩固COD减排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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