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推进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对整车装载并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要严格落实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负担。
(四)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治超工作,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副市长王哲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会生、市交通局局长张建国、副局长马金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翟耀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国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买金亮、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调研员秦保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周长有、市财政局副局长程玉国、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朱保平、市纠风办副主任李玉婷、焦作军分区后勤部助理员井元锋、焦作武警支队副参谋长柳军永组成,具体负责全市治超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刘会生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局长张建国任常务副主任,马金柱、张保、周长有、杨海军(市公路局纪检书记)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治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县(市)政府为本辖区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养路费正常支出范围,保障治超检测站建设、计量检定、设备维修、治超人员补助等支出,满足治超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款、收费等票据的监管,保障足额及时到位。
3.净化执法、执收环境。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以及黑恶势力,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对参与上述活动的国家机关干部和党员,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扰案件侦破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监察部门要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4.实施责任倒查制度。对查获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要逐段追究上游检测站和货源装载地责任。对查处的非法改装车辆,要延伸调查追究非法改装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非法改装企业属外地管理的,要抄告属地工商、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处理。
5.严格规范治超行为。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工作规章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温情执法,严禁因开展治超工作引发公路“三乱”(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要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电子邮箱。对举报的案件,必须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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