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把洽谈会筹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强化工作落实。积极落实参会经费、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参会项目的准备和衔接,重点做好客商邀请、项目签约、展示和产品贸易、产品评比工作。对参加全省重点项目签约仪式的项目要认真审查和筛选,并负责落实签约双方人员按时到会。
(三)市政府将于8月下旬召开全市动员会和筹备工作情况汇报会。各县(市)区请于8月20日前将本地参展企业名称、参会人数、参展产品、参会项目、申请评优产品、参会客商人数、活动安排、产品贸易摊位需求等情况汇总报市筹委会办公室。
六、洽谈会联络
各县(市)区要将参加本次会议的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姓名、联络方式于7月15日前报市筹委会办公室。
市筹委会办公室地点在市政府办公大楼1003房间
联系人:孙世兴 李明星 联系电话:3569401
传真:3569400
电子邮箱:cyyhk@sohu.com
附件1.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奖办法
2.招商项目填写内容及要求
附件1
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奖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简称博览会)优质产品评奖工作,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品,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参评产品为参加本届博览会展示、展销的农产品加工产品,每个企业申报参评产品不超过3个参展产品,主要包括粮油、畜禽、果蔬及其它类别的农产品深加工终端消费品。
(一)粮油类。包括以水稻、小麦、油菜籽、玉米、大豆、马铃薯等农产品的加工终端消费品。
(二)果蔬类。包括以各种蔬菜、瓜类、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的加工终端消费品。
(三)畜禽水产类。包括以肉、蛋、奶、水产品为原料进行腌、干、熏、罐装等加工的终端消费品等。
(四)其他类。包括茶叶、中草药以及蜂产品等。
第三条 申报博览会评奖产品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参加本届博览会展示、展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