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8〕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经贸局反映。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潮州市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的实施方案
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韩国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8年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市举办。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市将组团参加。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我市参展、参会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的高规格国际经贸合作和交流活动,是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大举措,对调整优化我省经济结构,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市组团参加“中博会”,能更好为我市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产品、交流信息、促进投资贸易和技术合作的良好平台,进一步扩大“潮货”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提高“潮货”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
二、时间、地点
展销时间:2008年9月22日至9月25日共4天
展销地点: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三、组织机构
成立第五届“中博会”潮州市参展领导小组:
组 长:雷健民
副组长:刘绍荣(市政府)、魏清潮(市经贸局)
成 员:杨帆(市经贸局)、郑伟群(市外经贸局)、苏岳良(市财政局)、张小辉(市发改局)、李学群(市工商局)、史镇泉(潮州银监分局)、陈炫秋(潮安县政府)、詹松辉(饶平县政府)、苏宗伟(湘桥区政府)、江沛(枫溪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