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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通化市污水处理厂暨二道河改造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3.强化中间验收监督,严格按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监督关键工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中间验收,及时填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记录》,对中间验收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标准的,及时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保证中间验收工程质量。
  4.加大市政基础设施BT项目的监督巡查力度和频率,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及时进行监督巡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并将监督巡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行法定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记录。
  5.正确处理好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各责任主体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单位在制定进度计划时要切实科学可行,在质量和进度发生矛盾时要把质量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进度。
  6.监督小组要树立为责任主体服务的理念,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热情为责任主体服务,各责任主体如需监督站帮助和解决工程技术和质量问题时,项目监督师保证服务及时到位。
  (四)二道河改造工程部。
  责 任 人:孙海东 市建委工程科科长
  责任单位:市建委工程科
  职  责:管线迁移、经济签证。
  1.管线迁移:二道河改造工程地域狭窄,各种地下管线密集,在施工中应注意以下问题并予以协调。
  (1)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召集各管线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明确现有管线位置。
  (2)通讯管线:在施工中由管线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现有的管线加以保护,待防洪墙及桥台施工完毕后迁移至防洪墙及桥台后侧。挂在现有桥侧及在河底直埋的横穿二道河的通讯管线,在桥梁的施工中,由管线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加以保护,在桥梁人行道形成后迁至人行道下。
  (3)横穿二道河的供暖、供水、燃气管线:清淤时注意对现有横穿二道河管线的保护,在防洪墙砌筑前由管线产权单位对横穿二道河的管线进行下卧深埋处理。
  (4)顺二道河走向的供暖、供水、燃气管线:在防洪墙和桥台土方开挖后,对施工有影响能拆除的由管线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拆除,待防洪墙和桥台施工完毕后迁至防洪墙和桥台后侧,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拆除的由管线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加以保护。
  各种管线的保护由监理单位组织管线产权单位和施工单位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及措施,由施工单位按方案执行。对造成管线损毁、破坏的本着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由损毁、破坏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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