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政务大厅的项目,要在压缩时限、简化程序、规范流程的基础上,健全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是实行首问(办)负责制。企业群众咨询或办理的事项,须一次性告知,符合批准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结,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说明理由。
二是实行全程代办制。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需要办理行政审批的,实行全程代办制。要按照《通化市行政审批全程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通市政发〔2006〕11号)的规定,探索创新全程代办模式,完善全程代办制度,从项目受理到办结,实行领办、协办、联办、督办和全程办理,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
三是实行联审联办制。需经多个部门或单位现场踏勘、联合审批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同步运作、逾期默认、集中会签”的联审联办制。
四是实行绿色通道制。招商引资项目、境域外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即时受理、同步踏查、及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促进服务提速。
三、充分授权窗口,确保审批事权统一
要采取整合行政审批职能、充分授权窗口、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等措施,建立畅通高效机制,实现窗口审批事权统一,提高政务大厅的运行质量和水平。
一是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要求,整合部门行政审批职能,科学设置独立或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明确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职责,并成建制进驻政务大厅,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全部由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办理。
二是选派优秀干部进驻政务大厅。要把政务大厅窗口作为培养干部、锻炼干部的基地,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精、协调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并具有行政审批主体资格的中青年干部,进驻到窗口履行审批职责,确保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窗口干部在派驻政务大厅工作期间实行双重管理,编制、工资、福利等仍由本部门负责,日常考核监督管理由市政务公开协调办负责。
三是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凡是进入政务大厅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使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行政审批专用章由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或窗口负责人负责管理使用。
四是充分授权窗口。各部门要将审批权、协调权、调度权、督促权等行政审批事权充分授权窗口,并签订授权责任书。要建立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负责的协调运行机制,保证审批服务工作衔接顺畅。
五是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务大厅网络信息化建设,有效利用通化政务公开网站载体,大力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纵向联网,政务大厅与进厅部门横向联网,达到网上申请、办理、批复、查询、监督,提高政务大厅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