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侦办“6.20”主神教案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永政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6月20日,江华县公安局抓获涉嫌邪教组织秘密聚会的成员37人。接案后,市县两级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在涉案人员拒不交代真实身份的情况下,顶烈日、冒严寒,克服种种艰难险阻,先后辗转广东、广西、云南、湖南等多个省区,行程几万里夜以继日连续奋战200余天,开展调查侦察工作,核实了该邪教组织正是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在2007给予重点打击取缔的全国性邪教组织“主神教”,被抓获的37人中有该邪教的全国总头目莫武隆和二号头目何小英。目前,被抓获的37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已分别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侦办“6.20”主神教案件的永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记集体二等功,江华县610办记集体三等功,给予赵华军等4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彭荣科等7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保持和发扬好的传统和作法,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政法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执法办案的水平,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建设平安永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永州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
侦办“6.20”主神教案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 个)
永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集体二等功
江华县610办 集体三等功
二、二等功人员名单(4人)
赵华军 江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主任
张来清 永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
王旭平 永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侦察大队长
陈庆新 江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科员
三、三等功人员名单(7人)
彭荣科 永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主任科员
叶 红 江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陈桂祥 江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