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房屋交易征收税费实行基准价格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房屋交易征收税费实行基准价格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8〕41号)


  为规范房产交易中的税费缴纳行为,加强税费征管,堵塞税费征收漏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城区房屋交易征收税费实行基准价制度。现将市城区住房交易征收税费基准价格、房屋地段分类、二手商业和办公用房税费基准价格确定原则予以公布。

  附件1:市城区住房交易征收税费基准价格分类表
  2:市城区房屋地段分类表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常德市城区住房交易征收税费基准价格

类别

基准价格(元/平方米)

非电梯房

电梯房

别墅

一类

1948

2556

3223

二类

1668

2287

三类

1515

2166

四类

1373

2120

五类

1181

-

德山一类

984

-

-

德山二类

817

-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